园林设计规则构图(园林设计法则)

2024-06-12

简述风景园林规划设计基本法则

1、园林规划设计的基本原则 (1)功能原则 园路不仅是二维平面的几何构成,而更多的考虑其功能性,即满足道路承重及安全使用。安全性中很重要的就是使用便捷性,譬如步石之间的距离如果不合理,使用起来就很不舒服。

2、对比与调和。是布局中运用统一与变化的基本规律,物形象的具体表现。采用骤变的景象,以产生唤起兴致的效果。调和的手法,主要通过布局形式、造园材料等方面的统协调来表现。园林设计中,结比手法主要应用于空间对比,疏密对比、虚实对比 、藏露对比、高低对比、曲直对比等。

3、景观规划设计的原则是:可持续发展原则:尊重自然,因地制宜地利用山脉间的自然景观资源,并体现自然景观良好的发展规律。延续地方文脉原则:秉承历史文脉,结合人文资源,充分发扬和挖掘地方历史文化内涵及民族风格,塑造具有历史文化氛围和本土文化底蕴的空间环境。

园林构图起始于什么基本图形?

体积巨大的建筑物是园林的统率,总是矗立于园林中十分突出的中轴线起点之上。整座园林以此建筑物为基准,构成整座园林的主轴。在园林的主轴线上,伸出几条副轴,布置宽阔的林荫道、花坛、河渠、水池、喷泉、雕塑等。

【答案】:A 《外国建筑史》对欧洲园林有相关描述:欧洲的园林有两大类,一类起源于意大利,发展于法国的园林以几何构图为基础;另一类为英国式,为牧歌式的田园风光,与原野没有界线。

西方园林的起源可以上溯到古埃及和古希腊。萌芽时期的西方园林体现着人类为更好的生活而同自然界恶劣环境进行斗争的精神,它来自于生产者勇于开拓、进取的精神,通过整理自然,形成有序的和谐,西方园林体现的是“天人相胜”的观念和理性的追求。从历史上看,西方哲学都十分强调理性对实践的认识作用。

根据文献记载,早在商周时期我们的先人就已经开始了利用自然的山泽、水泉、树木、鸟兽进行初期的造园活动。最初的形式为囿。囿是指在圈定的范围内让草木和鸟兽滋生繁育;还挖池筑台,供帝王和贵族们狩猎和享乐。公元前11世纪,周武王曾建“灵囿”。 春秋战国时期的园林中已经有了成组的风景,既有土山又有池沼或台。

在传统园林中,如果是规则式,一般都喜欢采用中轴对称的做法,中轴对称会使得建筑物宏伟庄重,如故宫。自然式园林,园林题材的配合在平面规划或园地划分上随形而定,景以境出。

中、西园林从形式上看其差异非常明显。西方园林所体现的是人工美,不仅布局对称、规则、严谨,就连花草都修整的方方正正,从而呈现出一种几何图案美,从现象上看西方造园主要是立足 于用人工方法改变其自然状态。

园林植物配置时,必须遵守的形式美法则有哪些

1、比例法则:注意部位之间的比例关系。 对称法则:场景元素对称布局,让人感觉平衡统一。 顺序法则:植物高度、花期、色彩明暗逐渐变化。 对比法则:通过明暗、大小、形状对比来增强视效。 节奏法则:适当重复,形成视觉节奏感。 和谐法则:色彩、形态创建统一和谐感。

2、节奏韵律,节奏是指事物在运动过程中有秩序、有规律的反复。构成节奏有两层变化关系:一是时间上的间隔与连续所产生的变化过程,二是力量的强弱变化。这两种变化有规律的组合起来,并加以反复交替,便形成节奏,如杭州白堤上桃与柳相间种植。

3、变化协调、多样统一。园林植物配置既要丰富多彩,又要防止杂乱无章,设计中应遵循先面后点、先主后宾、先高后低、内外结合的原则。意境明确、诗情画意。根据园林植物的特性和人们赋予植物不同的品格、个性进行植物配置,可以表现出鲜明的园林意境。符合园林的性质和使用功能要求。

4、在植物配置中,应遵循统调和、均衡、韵律等基本美学原则。这就需要在进行植物配置时.熟练掌握各种植物材料的观赏特性和造景功能,对植物配置效果整体把握,根据美学原则和人们的观赏要求进行合理配置,丰富群落美感,提高观赏价值,渲染空间气氛。

园林设计的基本原则

1、园林景观设计的基本原则:(1)构园有法,法无定式;(2)功能明确,组景有方;(3)因地制宜,景以境出(①颐和园主景突出式②圆明园集景式③避暑山庄风景式);(4)掇山理水,理及精微(山有三远,深远、平远、幽远。

2、对比与调和。是布局中运用统一与变化的基本规律,物形象的具体表现。采用骤变的景象,以产生唤起兴致的效果。调和的手法,主要通过布局形式、造园材料等方面的统协调来表现。园林设计中,结比手法主要应用于空间对比,疏密对比、虚实对比 、藏露对比、高低对比、曲直对比等。

3、园林植物景观设计的基本原则是:以人为本的原则 任何景观都是为人而设计的,但人的需求并非完全是对美的享受,真正的以人为本应当首先满足人作为使用者的最根本的需求。

4、园林设计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对于想建造自己理想的“桃花源”的人来说,先学习一下庭院设计的基本原理是很有必要的。以下是专业设计师提供的庭院设计的十大原则。

5、城市园林绿地系统规划设计遵循的基本原则:地带性原则。城市绿地系统建设应根据城市所在的气候带来选择主要树种和主要群落类型,即要把乡土树种作为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建设的主体。充分体现并强化地域特点,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结合城市位置、气候等外部自然条件和生态环境现状特点,完善城市绿地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