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和维护。负责城市市政公用设施运行、安全和应急管理。负责城市供水、排水、燃气、照明、垃圾和生活污水处理工作。负责全市市政工程施工企业的资质管理和市政行业从业人员执业资格的注册管理。负责市政公用事业行业管理、资质管理。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和管理。
南通市城乡建设局主要负责规范全市城乡建设管理程序,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建设行业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其职责包括:制定发展战略和规划:组织或参与拟订城市建设、工程、村镇、建筑业等领域的中长期规划和政策措施,并实施。
参与全区城市化规划的编制;负责城市化进程中城镇发展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和完善城镇发展指标体系。(三)承担全区住房制度改革和保障全区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订全区住房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拟订适合通州实情的住房政策,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
值得注意的是,城市客运管理职责从市城乡建设局划转给了市交通运输局,这表明了政府对城市交通管理的进一步细分和专业化管理的推进。这次调整的核心目标是强化城乡建设的统筹规划,推动建筑行业的节能实践,以及提升城市的居住环境质量。
1、根据主要职责,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设立了7个内设机构。这7个机构分别承担着不同的职责,涵盖了政务协调、行政事务、政策法规、住房保障、房地产业、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工程建设管理等多个领域。
2、通州区路灯管理所,作为通州区建设局下属的社会公益型事业单位,主要职责包括执行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负责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维护,以及完成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3、行政管理型事业单位,录属于通州区建设局。主要职责:实施城市规划方面的监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及有关法规和规章,对全区建制镇规划区内的建设用地和建设行为进行监察,对建制镇规划区以外的单位建设行为进行监察;实施工程建设方面的监察。
4、南通市通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领导分工如下:主持全面工作的是钱国宾同志。吴建林同志负责建筑工程管理。陆建兵同志主管房屋动迁管理工作。宋国彬同志分管市政工程建设、路灯管理、燃气管理、物业管理、创建迎查、安全生产及相关企业资质管理工作,并联系城市建设科。
5、南通市通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责包括: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住房与建设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目标,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的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研究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
6、南通市各区县市房管局均设有查询窗口,如海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位于南通市通州区中坝南路12号,崇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位于南通市崇川区工农南路等,市民可以根据自己所在区域选择就近的房管局进行查询。
拟订全区住房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拟订适合通州实情的住房政策,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拟订住房保障政策并指导实施,组织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四)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
根据主要职责,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设立了7个内设机构。这7个机构分别承担着不同的职责,涵盖了政务协调、行政事务、政策法规、住房保障、房地产业、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工程建设管理等多个领域。
南通市通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领导分工如下:主持全面工作的是钱国宾同志。吴建林同志负责建筑工程管理。陆建兵同志主管房屋动迁管理工作。宋国彬同志分管市政工程建设、路灯管理、燃气管理、物业管理、创建迎查、安全生产及相关企业资质管理工作,并联系城市建设科。
通州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处,隶属于通州区建设局的社会公益型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涉及执行市政工程、公用事业的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负责城市道路、供水、排水、供热、供气等设施的规划、建设、养护和维修管理,以及完成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行政管理型事业单位,录属于通州区建设局。主要职责:实施城市规划方面的监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及有关法规和规章,对全区建制镇规划区内的建设用地和建设行为进行监察,对建制镇规划区以外的单位建设行为进行监察;实施工程建设方面的监察。